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

~~~徵婚啟事~~~~

有一位寡婦想再婚,她非常地有錢,便貼出徵婚啟事,註明若有人符合以下三個條件者就可以來應徵當她的丈夫。 1、不能打老婆。2、不能亂跑。3、要有一根很大的陽具。佈告貼出後三天,有人來按門鈴,寡婦打開門一看,是個沒手沒腳且坐在輪椅的人, 寡婦問他:「你來作什麼?」他回答:我來應徵當你的丈夫的啦。 寡婦又很不屑地問:「你夠資格嗎?」 他說:「你看我又沒有手,不能打老婆。我也沒有腳,不能亂跑。」 寡婦一聽就說:「好了,就算你符合前面的兩個條件,那麼第三個條件呢? 他說:「那你認為我是怎麼按電鈴的?」